标准号:SN/T 1791.9-2018
标准名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9部分:废有色金属
发布日期:2018-12-29
实施日期:2018-12-29
代替标准:SN/T 1791.9-2006
SN/T 179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废有色金属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方法、检验检疫、结果判定和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进口废有色金属的检验检疫,不包括废有色金属的氧化物、盐类物质及氧化物和盐类物质的混合物。
归口单位: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起草人:徐涛、史晓峰、唐巍、王骁、陆明辉、童振周、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