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RRA 0901-2018
标准名称:再生润滑油基础油
发布日期:2018-04-08
实施日期:2018-06-01
本标准适用于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类废矿物油(除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类中071-001-08,071-002-08,072-001-08,251-001-08,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5-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251-012-08代号)为原料,经分子蒸馏或者减压蒸馏或者薄膜蒸发等前处理后,再经过白土精制或者溶剂精制生产的Ⅰ类润滑油基础油和加氢精制生产的加氢Ⅱ类润滑油基础油,以及再生尾油。
批发部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起草单位:河北金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大江润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宏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鼎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中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河北镕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国安化工有限公司、商丘金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爱国石化有限公司、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重庆阿尔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远大(湖南)再生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汉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赵巍、刘雁冰、赵汇行、李书龙、何中明、杜霖、刘震、苏卫东、高明、张钜铖、张廷科、黎明、张学祥、李银泉、陈学军、牛勇超、彭爱国、张晓平、张国夫、吴文东、葛新力、黄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