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23/T 2833-2021
标准名称:“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规范第2部分:监管行为数据
发布日期:2021-04-13
实施日期:2021-05-12
本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规范 第2部分:监管行为数据规范的通用要求,描述了归集事项和监管行为以及投诉、举报、信用、双随机—公开计划、联合监管信息等。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及黑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各级监管系统数据对接和交换。
批准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起草单位: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黑龙江省政务大数据中心、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起草人:项晓春、李明、魏林、刘晓华、王艳、景艳馥、姜红、王昱昕、王磊、刘晨鑫、陈要武、杨大志、吕猛、王磊、李严、王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