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32/T 3761.27-2021
标准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27部分:阳性物品污染场所
发布日期:2021-09-03
实施日期:2021-10-03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物品(包括物品表面及其包装,不包括食品)污染的场所处置基本要求和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加工、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环节中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物品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场所采取的应急处置;环境样品检测阳性时可参照执行。
批准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卫生和社会工作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杨海兵、王海涛、张春野、刘芳、陈学良、朱轶姮、杨波、胡佳、陈立凌、沈强、夏瑜、张利明、王建书、郑艳敏、周晓龙、许圆、宋彬、黄志征、高函昌、邴鹏飞、张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