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32/T 4121-2021
标准名称:耕地镉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价规程
发布日期:2021-11-04
实施日期:2021-12-04
本文件规定了耕地镉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原则、方法与范围、指标、程序及相关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耕地镉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价,包括农艺调控、土壤调理、植物修复等以农产品可食部位镉达标或土壤中镉减量为目标的修复措施。
批准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起草单位: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起草人:葛礼强、任静华、郝社锋、廖启林、范健、许伟伟、徐宏婷、刘玮晶、李文博、梅芹芹、刘玲、李明、常青、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