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12/ 1120-2022
标准名称: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22-04-13
实施日期:2022-05-01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和焦化工业中炼焦、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钢铁和焦化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钢铁和焦化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批准发布部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制造业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孙猛、郑涛、刘佳泓、洪礼楠、陈曼丁、黄荣霞、邓小文、陈魁、展先辉、周莹、刘魏林、刘茂辉、翟浩杰、郜计欣、毛树生、赵宁、吴宇峰、王真、文亦青、张莹、王成、李晓曼、张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