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31/T 965-2022
标准名称:电站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22-06-28
实施日期:2022-10-01
代替标准:DB31/T 965-2016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电站锅炉使用单位(含热电联产、余热发电、垃圾发电等)(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运行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要求,定期检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急预案和演练,使用登记和变更等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单位锅炉及其范围内管道(以下简称“锅炉”)的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可用于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使用单位的安全监察、节能检查和环保检查。
批发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归口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
起草单位: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明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起草人:王祖悦、冯冰潇、费志强、王海荣、杨博、吕勤、唐焓、蔡吴、杨麟、汤健、段鹏、黄亮、裴冰、侯少毅、陈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