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34/ 4295-2022
标准名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22-10-14
实施日期:2022-12-01
本文件规定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的排放管理。
批发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归口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起草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起草人:王晓辉、孙雷、陶立纲、张菁菁、浦湘凯、张浏、官敏、王彬、朱承驻、刘亚风、程堃、周正、钱学君、吴文胜、郑美玲、孟令坤、王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