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12/T 1177-2023
标准名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3-01-19
实施日期:2023-02-19
本文件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转站建设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设立要求、选址布局要求、建设要求、设施设备要求、经营管理要求、环保安全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中转站(以下简称回收中转站)的建设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讯手持机、电话单机共14类品种中的一种或若干种。其他类废弃产品回收中转站的建设管理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回收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具有辐射危害等物品的回收中转站建设管理。
批发部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归口单位:天津市商务局
起草单位: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机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生态环境综合保障中心、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天津商业大学
起草人:王春林、于柏、王建章、杜新华、王冬梅、王岳、杨博凯、刘智雯、邹玉飞、王小丹、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