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11/ 1505-2022
标准名称: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规范
发布日期:2022-12-29
实施日期:2023-07-01
代替标准:DB11/ 1505-2017
为促进京津冀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和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质量,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设计,统一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主要技术指标,确保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智慧低碳、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京津冀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与设计。
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遵循“规划先行、因地制宜、适度超前、 经济集约、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发挥综合管廊的综合效益。
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科研和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京津冀三地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批发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归口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京生、苏云龙、商冬凡、张旭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