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34/ 4362-2023
标准名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23-02-03
实施日期:2023-05-01
本文件规定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督与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砖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砖瓦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以粘土、页岩、煤矸石、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的砖瓦烧结制品生产过程和以砂石、粉煤灰、石灰及水泥为主要原料的砖瓦非烧结制品生产过程。
本文件不适用于利用污泥、垃圾、其他工业尾矿等为原料的砖瓦生产过程。
批发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归口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起草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墙体屋面材料产业协会
起草人:张红、朱森、汪水兵、章来锋、洪星园、钱靖、胡惠明、秦志勇、吴蕾、卫尤文、王馨琦、曹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