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21/T 3821-2023
标准名称: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基础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23-09-30
实施日期:2023-10-30
本文件规定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内容、基本要求、服务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60周岁及以上、无患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且有照料需求并提出服务申请的老年人开展基础服务,其他类似机构参考使用。
批发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归口单位:辽宁省民政厅
起草单位:沈阳万佳宜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养老服务业联合会、辽宁老龄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沈阳市标准化研究院、盘锦市民政局、丹东市民政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管理局、丹东市元宝区万佳宜康兴东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浑南区民政局、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阜新市夕阳红养老院、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佳苑养老服务中心
起草人:赵海林、曲婷、张旭、陈婷婷、吴锋宇,傅永盛、苏敏、单军、张宝义、马生、王瑞瑜、安金玲、庞钰、王磊、裴冬梅、邹蔷薇、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