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4401/T 311-2024
标准名称:数字化金融产品互联网仲裁电子数据要素规范
发布日期:2024-12-31
实施日期:2025-01-31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金融产品互联网仲裁电子数据的主体要素、仲裁管辖要素、证据要素以及批量案件对接要素。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互联网仲裁平台或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ODR)平台提交并处理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保理等涉数字化金融产品纠纷案件以及批量智审案件。金融机构建设、改进电子数据存证体系、网络金融案件要素体系,案件批量对接可参照此文件执行。
起草单位: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中山大学
起草人:徐秀彬、王天喜、俞薇、张小建、江映霞、颜洁、吴维刚、李世强、牛琳、谭茜元、朱静贤、黎曼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