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4867-1996
标准名称: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代替标准:GB 4867-1985
发布日期:1996-05-23
实施日期:1996-12-01
废止日期:2017-03-23
起草单位: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有机氟材料生产、加工、使用等过程中,吸入四氟乙烯、六氟丙烯等单体;二氟一氯甲烷等裂解气、残液气;聚四氟乙烯、聚全氟乙丙烯、聚三氟氯乙烯等氟聚合物热解气所致的急性中毒。急性有机氟农药中毒及氟醚中毒不属本标准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