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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00.16-2000 医院和康复大楼 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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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B 7000.16-2000

标准名称:医院和康复大楼 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发布日期:2000-10-17

实施日期:2001-07-01

废止日期:2010-04-01

起草单位: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本标准规定了在诊所内进行内科治疗、检查以及在医院和康复大楼内进行医疗护理用的灯具的安全要求,灯具以钨丝灯、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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