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3271-2001
标准名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01-11-12
实施日期:2002-01-01
废止日期:2014-07-01
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
标准号:GB 13271-2001
标准名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01-11-12
实施日期:2002-01-01
废止日期:2014-07-01
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分享,所提供的电子版文档仅供学习参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