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56-2003
标准名称:标准电压
发布日期:2003-09-15
实施日期:2004-03-01
废止日期:2008-03-01
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高于100V、标准频率为50Hz的交流发电、输电、配电及电系统及其设备;交流核滞留牵引系统;标称电压交流低于120V或直流低于750V的设备。交流电压意指采用50Hz(但不排它)的频率。
标准号:GB 156-2003
标准名称:标准电压
发布日期:2003-09-15
实施日期:2004-03-01
废止日期:2008-03-01
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高于100V、标准频率为50Hz的交流发电、输电、配电及电系统及其设备;交流核滞留牵引系统;标称电压交流低于120V或直流低于750V的设备。交流电压意指采用50Hz(但不排它)的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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