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41908-2022
标准名称:人类粪便样本采集与处理
发布日期:2022-10-12
实施日期:2022-10-12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生物样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康美华大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芯超生物有限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复旦大学、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上海生物芯片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佛山复星禅诚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台州医院
起草人:陈曲波、郜恒骏、王晶、张小燕、江烜霆、曾璇、赵秀梅、郭丹、李启沅、康晓楠、柯尊富、孙海涛、李卡、杨亚军、李海欣、满秋红、林爱芬、王楚杨、黄伟、卢欣沂、李军燕、曾赤佳、张勇、孙宝清、顾晓琼、曾小莉、张允、贾卫华、杨淞然、韩晓燕、王伟业、孙孟红、郑智国、叶庆、黄小亭
本文件规定了人类粪便样本采集与处理的通用要求,以及采集前的准备、样本和数据采集、样本和数据处理的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生物样本库涉及的临床与基础医学研究用人类粪便样本的采集与处理,可供从事人类粪便采集和保藏的机构(生物样本库)、生物样本库用户、生物样本库监管机构、同行评估组织、生物样本库质量和能力认可机构等参考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临床医疗机构为疾病临床诊断、疗效观察和用于治疗用途而进行的粪便(肛拭子)样本的采集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