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19661.2-2005
标准名称:核仪器及系统安全要求 第2部分:放射性防护要求
发布日期:2005-01-24
实施日期:2005-06-01
废止日期:2016-05-01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GB/T 19661的本部分规定了核仪器及系统的放射性防护要求,包括辐射防护分级、对电离辐射的防护、剂量当量率的确定、试验方法、级别代码和标志、随行文件等。本部分适用于含源核仪器及系统(以下简称核仪器)的制造、贮存、运输、安装和使用。本部分不适用于便携式核仪器和带X射线管工作的核仪器,但能参照适用于这些核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