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4793.1-2007
标准名称: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代替标准:GB 4793.1-1995
发布日期:2007-06-07
实施日期:2007-09-01
归口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贾真、郭建宇、肖向荣
本部分适用的设备
GB4793的本部分规定了预定作专业用、工业过程用以及教育用的电气设备的通用安全要求,当在1.4的环境条件下使用时,这些符合下列a)~d)定义的任何一种设备可以配备计算装置:
a)电气试验和测量设备
是指用电气方法试验、测量、指示或记录一个或多个电量或非电量的设备,也包括非测量设备,如信号发生器、测量标准器、电源、换能器和发射机等。
b)电气控制设备
是指将一个或多个输出量控制在特定值的设备,而且每一个量值由手动设置、本地或远地编程,或者由一个或多个输入变量来确定的。
c)电气实验室设备
是指测量、指示、监视或分析物质的设备,或者用于制备材料的设备,包括体外诊断(IVD)设备。
这种设备也可用于实验室以外的地方,例如自我检查用的IVD设备就可以在家庭中使用。
d)预定要与上述设备一起使用的附件(例如样品处理设备)。
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设备
不适用于包括在下列标准范围内的设备:
a)GB 8898(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b)GB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c)GB 4943(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但1.1.3规定的设备除外);
d)GB 9706(医用电气设备);
e)GB/T 15283 (0.5、1和2级交流有功电度表);
f)GB 19212(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的安全);
g)IEC 60204(电气机械控制装置);
h)IEC 60364(建筑物电气装置);
i)lEC 60439-1(低压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
计算设备
本部分仅适用于组成本部分范围内的设备的一部分或设计成仅与设备一起使用的计算机、处理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