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22757.1-2023
标准名称: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发布日期:2023-09-08
实施日期:2024-07-01
代替标准:GB 22757.1-2017
批发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欧洲汽车工业协会(比利时)北京代表处、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兆、郑天雷、蒋平、彭海丽、刘志超、沈时钊、杜康、禹如杰、邹启凤、陈立鹏、刘旭、焦志扬、姜彦宾、张硕、柳邵辉、贾雨、罗雄、刘乐、许林、宋轶男、纪梦雪、保翔、陈鸿娟、李梦骄、傅寅亮、董尔屹
本文件规定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城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2类车辆,不适用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及仅可燃用其他单一燃料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