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4706.83-2007
标准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夹烫机的特殊要求
发布日期:2007-11-12
实施日期:2009-01-01
归口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山东小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洗涤设备厂、江苏海狮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徐艳容、周东华、王恒强
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夹烫机的安全,单相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范围。
注101:本标准范围内的器具举例:
——单人操作的熨平板;
——轧布机;
——单人操作的旋转式夹烫机;
——裤子熨平板。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 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或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弄器具的情况。
注102:注意下述事实: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103:本部分不适用于:
——多于一人操作的旋转式夹烫机,这种器具的滚筒长度一般超过1.6m;
——专为工业用途设计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电熨斗(GB 47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