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Z 43475-2023
标准名称: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指南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4-04-01
批发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贵州省标准化院、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核工业金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报》社有限公司、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天津大学、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工业井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徐秉声、林翎、魏一鸣、娄显杰、叶凌、杨贵羽、廖洪波、邓玲、张逦嘉、曾建华、马勇、蔡文博、黄进、李鹏程、王秀腾、孙亮、刘胜强、田玉军、解如风、刘星恒、刘猛、杨燕梅、赵磊、杜利锋、田冲、金旭东、邹黎、汪秋雨、常亮、张晶、钟华、张丽娟、邹新强、申文金、杨伟、应珊婷、韩兆兴、李涛、吴炜、贺小敏、郝皓、陈晨、周烨、尹宝泉、白雪、高东峰、张晓昕、路金波、罗小林、舒蜀波、朱云乐、侯姗、李翠、宋子健、夏程波、裴福云、曾现来、张韧、孙彩英、吴佳芯、杜林峰、孙余好
本文件提供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布局、城乡融合发展、绿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绿色生活与生态文化的指导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以地市级或县(区)级行政区域单元为对象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自然地理或经济社会属性划分的特定地域单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