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6691-2008
标准名称:便携式丁烷气灶及气瓶
代替标准:GB 16691-1996、GB 16692-1996
发布日期:2008-12-29
实施日期:2009-12-01
废止日期:2017-03-23
归口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岩谷气具(珠海)有限公司等、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张金环、王启、姜世伟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丁烷气灶(以下简称便携灶)及便携灶用丁烷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丁烷灶及便携灶用灌装丁烷气、一次性使用的气瓶。其他用途(例如气灯、气焊等)的气瓶,在连接尺寸符合要求时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