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4706.74-2008
标准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缝纫机的特殊要求
代替标准:GB 4706.74-2004
发布日期:2008-12-15
实施日期:2010-01-01
归口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飞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起草人:武政、罗虹、叶普昌
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在家庭及类似场合使用的电动缝纫机,其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电压不超过480V。
包缝机和电动组件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不使用于家庭的器具,但用于对公众构成危险的场所的器具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例如,在商店及轻工业企业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