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31143-2014
标准名称:电弧故障保护电器(AFDD)的一般要求
发布日期:2014-09-03
实施日期:2015-04-01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电科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西门子线路保护系统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等、宁波习羽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杭州鸿世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巨邦电气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金琰、周积刚、施惠冬、岑国训、龚骏昌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交流电路的电弧故障保护电器,以下称作AFDD。本标准规定了AFDD的技术要求和试验程序。注1 :AFDD类似于美国的AFCI电弧故障断路。AFDD可由制造厂设计为:——具有断开机构的单一装置,能在规定条件下断开被保护电路;或——作为一种与保护电器组合在一起的单一装置;或——作为独立单元,按附录D与声明的保护电器现场组装。所组合的保护电器应是符合GB 10963.1-2005的断路器或符合GB 16916.1-2014、GB 16917.1-2014、GB 22794-2008的剩余电流保护器(RCD)。在一定条件下如果持续燃弧,由于电弧故障电流的影响,会引起着火危险。这些装置预期降低固定电气装置终端电路的火灾危险。三相电气装置中性线断开引起的过电压,从而引起的着火,也可用此类装置来保护,作为一种附加的选择,见9.22。注2:电痕化电流引起燃弧,从而可能引起着火。本标准适用于在规定条件下能够执行检测燃弧电流、将燃弧电流与火灾危险动作值比较以及当燃弧电流超过动作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等功能的装置。符合本标准的AFDD适用于 IT系统,带不可断开中性线的AFDD除外。最大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240V。符合本标准的AFDD是由相与中性线供电。最大额定电流(In)交流不超过63A。本标准不包括由被保护电路以外电路供电或由电池供电的AFDD。AFDD预期由非专业人员操作,不需要维修且提供隔离。对于以下产品,可能需要特殊要求:——与家用或类似一般用途的插头和插座或电器合器组合在一起的AFDD;——预期使用在50Hz或 60Hz以外频率下的AFDD。注 3:对于装人插头、插座的AFDD或专用于插头、插座的AFDD,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可以与GB 209.一起使用(适用时)。当电源侧可能发生过高的过电压时,可能需要特殊措施(如电涌保护器)。本标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正常的温度环境条件,这些条件适用于预期用于污染等级 2环境的AFDD。对于在严酷环境条件地区使用的AFDD,可补充必要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