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32629-2016
标准名称: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应用程序接口的互通协议
发布日期:2016-04-25
实施日期:2016-11-01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南京拉科朗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星电子有限公司
起草人:霍红文、张韵东、冯敬、张亦农、潘望、张圆、崔国勤、潘海朗、邱嵩、马伟、邱亚钦
1.1本标准规定BIP消息的句法、语义和编码,使得符合BioAPI的应用可以跨节点或跨进程边界地请求符合BioAPI的BSP执行生物特征识别操作,且能够接收远程BSP原发事件通知。注:本地和远程的节点或进程可包含BSP,这些BSP提供生物特征信息记录的存储和检索、处理或比对此类记录、或从一个或多个生物特征传感器采集生物特征样本。单个节点或进程有可能既包含访问远程BSP的(一个或多个)应用,也包含被远程应用访问的(一个或多个)BSP,1.2本标准还规定了BioAPI框架的架构和行为的扩展,以支持创建、处理、发送和接收BIP消息。符合本标准的BioAPI框架(即“BIP使能框架”)可创建、处理、发送和接收与BioAPI函数调用和回调密切关联的BIP消息。传出的BIP消息可以作为传人调用或回调的句柄的一部分由框架生成并发送。传人的BIP消息与已接收的调用或回调一样,可以导致框架执行操作。1.3本标准明确允许一个不一定是“BIP使能框架”的软件实体(“通用BIP实体”)创建、处理、发送和接收BIP消息。注:此规定使得在当不可能或不需要对符合BioAPI的应用或符合BioAPI的BSP给予支持的情况下,有可能创建符合本标准的轻量级实现。在一个通用BIP实体创建和发送的BIP消息与一个BIP使能框架创建和发送的BIP消息之间,外部看不出任何差异。但是,BIP使能框架应全面并正确地执行BIP消息和BioAPI函数调用或回调之间的指定关系,而对于通用BIP实体没有此类要求(见第6章)。1.4本标准规定了一对软件实体("BIP端点”)之间的BIP消息传递的几种常用传输协议的用法。1.5生物特征数据块(原始的、中间状态的或加工处理过的生物特征样本)的标准化不在本标准范围内。注:此类格式的标准化由ISO/IEC19794的各个部分规定。1.6生物特征信息记录(每个记录包含一个或多个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块以及标识信息和其他元信息)标准化不在本标准范围内。注:此类格式的元素的标准化由ISO/IEC19785-1:2006规定,该标准还包括了大量标准化的生物特征信息记录格式的规范。1.7用于生物特征识别和验证的比对算法不在本标准范围内。1.8安全机制的定义不在本标准范围内,但本标准规定了大量安全传输协议绑定以支持BIP端点之间的安全交换。1.9生物特征识别系统的分类、确定和性能要求不在本标准范围内。1.10本标准规定了BioAPI互通协议(BIP)的第一版。1.11本标准仅支持GB/T30267.1-2013中定义的第2.1版Bio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