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19212.15-2016
标准名称: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其组合的安全 第15部分:调压器和内装调压器的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发布日期:2016-08-29
实施日期:2017-03-01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小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类似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明珠电气有限公司、东莞市大忠电子有限公司、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赛宝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天津光电惠高电子有限公司、中山市保利金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盈聚电子有限公司
起草人:林然、张雅芳、王晓冬、李东波、林俊容、毛启武、俞毅敏、孙建龙、张红、梁辉、王里树、王又雄
GB19212.1-2016的该章用下列内容代替: GB19212的本部分规定了一般用途调压器和内装一般用途调压器的电源装置的安全。 内装电子电路的变压器也包括在本部分中。 注1:安全要求包括电气、温度、机械和化学方面。 除非另有规定,以下“变压器”包括一般用途调压器和内装一般用途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额定电源频率不超过500Hz。 本部分适用于内部工作频率不超过500Hz的“变压器”和电源装置(线性)。 本部分与GB19212.17开关型电源装置结合使用,也适用于内部工作频率超过500Hz的电源装置。当两项标准的要求不一致时,优先采用更严格的标准。 本部分不适用于GB1094.11包括的变压器。 本部分适用于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干式“变压器”: --自耦调压器和内装自耦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分离调压器和内装分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隔离调压器和内装隔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安全隔离调压器和内装安全隔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绕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包封式。 额定输出不超过: --40kVA,对单相自耦调压器和内装单相自耦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200kVA,对多相自耦调压器和内装多相自耦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1kVA,对单相分离调压器和内装单相分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5kVA,对多相分离调压器和内装多相分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25kVA,对单相隔离调压器和内装单相隔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40kVA,对多相隔离调压器和内装多相隔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10kVA,对单相安全隔离调压器和内装单相安全隔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16kVA,对多相安全隔离调压器和内装多相安全隔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当采购方和制造方协商同意时,本部分也适用于对额定输出不限制的“变压器”。 注2:本范围不包括预定要用于配电网络的“变压器”。 对于自耦调压器和内装自耦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空载输出电压或额定输出电压不应超过交流1000V或无纹波直流1415V; --对独立用自耦“变压器”,额定输出电压应超过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但不超过交流250V。 注3:通常,自耦调压器和电源装置是预定要与设备配套使用,以便针对设备的功能要求提供与电源电压不同的电 压。其电击防护可以通过所配套设备的其他部件提供,例如:壳体。 预定由熟练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使用的自耦调压器和内装自耦调压器的电源装置可以看做为配套 用“变压器”和配套用电源装置,其额定输出电压可小于交流50V。 对于分离调压器和内装分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空载输出电压或额定输出电压不应超过交流1000V或无纹波直流1415V; --对移动式分离“变压器”,额定输出电压应超过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 --当安装规程和最终产品标准不要求电路之间为双重或加强绝缘时,可以使用。 注4:通常,分离调压器和电源装置是预定要与设备配套使用,以便针对设备的功能要求提供与电源电压不同的电压。其电击防护可以通过所配套设备的其他部件提供(或完成),例如壳体。输出电路的零部件可以与保护接 地相连。 注5:预定由熟练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使用的分离调压器和内装分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可以看做为配套用“变压器”和配套用电源装置,其额定输出电压可小于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 对于隔离调压器和内装隔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空载输出电压或额定输出电压不应超过交流500V或无纹波直流708V。特殊应用时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可以不超过交流1000V或无纹波直流1415V或按照国家布线规程。 --对独立用隔离“变压器”,额定输出电压不应超过交流250V; --当安装规程或最终产品标准要求的电路之间为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时,可以使用。 对于安全隔离调压器和内装安全隔离调压器的电源装置: --空载输出电压或额定输出电压不应超过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 --当安装规程或最终产品标准要求电路之间为双重或加强绝缘时,可以使用。 本部分不适用于预定要与“变压器”的输入和输出端子连接的外部电路及其元器件。 注6:应注意以下情况: --对拟用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的“变压器”,可能需要附加要求(按其他适用的标准、国家规程等); --宜考虑采取措施使外壳及其内部元器件不受外界影响,如霉菌、虫蛀、白蚁、日辐射和结冰; --宜考虑“变压器”在运输、储存和运行方面的不同条件; --对拟用于特殊环境的“变压器”,例如热带环境,可以采用符合其他适用的标准和国家规程的附加要求。 随着今后“变压器”技术的发展,可能需要提高“变压器”频率的上限值,到那时之前,可以将本部分作为导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