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19001-2016
标准名称: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代替标准:GB/T 19001-2008
发布日期:2016-12-30
实施日期:2017-07-01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北京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天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易初标准技术有限公司、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天津华诚认证中心、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培认证培训(北京)中心、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龙溢端子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造币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田武、康键、任青钺、李明、曲辛田、郑燕、李平、夏芳、邓湘宁、裴洁、李晔秋、李辰暄、朱江涛、魏向阳、张惠才、李强、郑元辉、黄学良、梁平、王梅、王金德、曹华、林创、周红波、范叶娟、解辉、柳叶、董晓红
本标准为下列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组织。注1:本标准中的术语“产品”或“服务”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注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