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33716.1-2017
标准名称:电子存档 第1部分:为保存电子信息针对信息系统设计和运行的规范
发布日期:2017-05-12
实施日期:2017-12-01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文献影像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起草人:张美芳、周杰、娄文婷
GB/T 33716的本部分提供了用于捕获、存储、利用电子文档的系列技术规范和组织政策,它保证了文档在保存期问内的可读性、完蔡性、可追踪性。
本部分适用于以下形式产生的电子文档:
——扫描原始纸质或缩微文档;
——转换模拟声音或影像内容;
——由信息系统应用产生的原生文档;
——生成数字内容的其他来源,如二维、三维地图,草图或设计,数字音频/视频和电子医学影像。
本部分并不适用于捕获文档后用户依旧有能力替换或者更改文档的信息系统。
本部分适用于以下用户:
a)实施信息系统的组织机构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扫描捕获的电子文件被保存在一个确保原始及长久保存的准确性的环境下;
2)原生数字文档被保存在一个能保证信息内容完整性及文档可读性的环境下;
3)确保与电子文档相关所有操作的可追踪。
b)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组织机构以及寻求开发信息系统以确保电子文档准确性、完整性的软件发布者。
c)提供第三方文档存档服务的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