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25123.1-2018
标准名称: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1部分: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电机
代替标准:GB/T 25123.1-2010
发布日期:2018-06-07
实施日期:2019-01-01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铁路局
归口单位: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朱利湘、孟语灵、唐柳、李益丰、赵江农
GB/T251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传动的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以下简称机车车辆)上,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旋转电机。这些机车车辆可从外部电源或内部电源获得动力。
本部分的目的是通过试验确认电机的性能,并为评定电机对某一规定负载的适应性以及与其他电机进行比较提供依据。
可按GB/T25117.2选择进一步的试验,为避免重复,一些型式检验和研究性试验可在联合试验台上进行。
注1:本部分也适用于安装在由电力传动机车车辆牵引的拖车上的电机。
注2:本部分的基本要求可适应于特种车辆(如矿山机车)上的旋转电机,但不包括电机的防爆或可能要求的其他特 殊性能。
注3:本部分不适用于小型路面车辆(如蓄电池供电的搬运车、工厂运货车等)上的电机,也不适用于各种车辆上的 微型电动机,如挡风玻璃刮水器用电动机等。
注4:符合IEC60034的工业型电机可用于某些辅助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