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11657-1989
标准名称: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发布日期:1989-07-24
实施日期:1990-06-01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安徽铜陵环保监测站
本标准规定了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铜冶炼(密闭鼓风炉型)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铜冶炼(密闭鼓风炉型)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铜冶炼(密闭鼓风炉型)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