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37721-2019
标准名称:信息技术 大数据分析系统功能要求
发布日期:2019-08-30
实施日期:2020-03-01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勤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星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明软件有限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百分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工大大数据通用技术有限公司、陕西省信息化工程研究院、广州浪潮大数据研究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苏志远、张东、张群、刘宇峰、黄先芝、王建华、蔡立志、潘子健、吴文峰、刘蔚、符海芳、周洪明、王进宏、赵志强、郭乃网、苏运、汤宁、刘广庆、武新、张绍勇、尹卓、孙嘉阳、赵江、卫凤林、李正、赵世范、陈敏刚、刘振宇、赵伟、孙卡、王东、赵华、孙伟、汪疆平、王刚、王宏志、张勇、孙立华、沈贝伦、陆韵、赵乾、李冰
本标准规定了大数据分析系统的数据准备模块、分析支撑模块、数据分析模块和流程编排模块的功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数据分析系统的设计、开发和应用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