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8484-2020
标准名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代替标准:GB 18484-2001
发布日期:2020-12-24
实施日期:2021-07-01
归口单位: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起草人:陈曦、陈扬、刘俐媛、崔勇、侯海盟、赵岩、蒋帅、王龙、陈刚、任志远、曹云霄、于晓东、张广鑫、金重阳、姚芝茂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选址、运行、监测和废物贮存、配伍及焚烧处置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不包含专用多氯联苯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以及新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与施工、竣工验收、排污许可管理及建成后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
己发布专项国家污染控制标准或者环境保护标准的专用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执行其专项标准。
危险废物熔融、热解、气化等高温热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若无专项国家污染控制标准或者环境保护标准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利用锅炉和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