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25119-2021
标准名称: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子装置
代替标准:GB/T 25119-2010
发布日期:2021-12-31
实施日期:2022-07-01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铁路局
归口单位: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铁检验认证株洲牵引电气设备检验站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秋华、谭伟珍、李先岭、殷培强、陈灿、田庆、梁镇中、王瑞
本文件规定了安装在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上的电子装置的使用、设计、制造和试验要求,以及装置耐久和可靠所需具备的软、硬件基本要求。如果合适,在其他标准或规范中的附加要求可作为本文件的补充要求。本文件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的条款见附录A。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上的所有控制、调节、保护、诊断、供电等电子装置,这些装置可由车上蓄电池或发电机供电,也可由直接或间接与接触网相连的低压电源(变压器、分压器、辅助电源)供电。
在实际应用中为确保功能安全等级所需的特殊要求由GB/T 21562-2008中的4.6.3.1、4.6.3.2及附录A确定。
当仍然存在残余风险,并且需由软件驱动的可编程电子系统执行时,考虑软件安全完整性等级1级或更高级,见GB/T 28808-2021。
在本文件中,电子装置(以下简称“装置”)是指以半导体器件和其他通用元器件为主组成的装置,这些元器件通常安装在印制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