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JT/T 451-2009
标准名称: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
代替标准:JT/T 451-2001
发布日期:2009-01-24
实施日期:2009-05-01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各类码头的等级划分,溢油应急设备的配备原则、配备数量和种类、配备基本要求以及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装卸油品、散杂货、集装箱的码头、泊位和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拆解的单位(除装卸油品的码头、泊位和装卸站外,其余简称“其他码头”)。
批准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行业分类无
交通部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浙江海事局
起草人:肖朝明、鄂海亮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