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SN/T 1431.1-2011
标准名称:进出口低压电器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发布日期:2011-09-09
实施日期:2012-04-01
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低压电器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500V电路中起通断、保护、控制或调节作用电器的检验。额定交流电压1000V~1200V的电器可参照本部分执行。本部分所涵盖的低压电器产品国家标准见附录A。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业分类制造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余金钧、王建新、卢振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