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A 1002-2012
标准名称: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发布日期:2012-06-29
实施日期:2012-09-01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风险等级划分与治安防范级别、治安防范要求和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治安防范系统设计、建设、验收和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豁免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行业分类无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等
起草人:马维亚、李军刚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