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CB/T 4405-2014
标准名称:额定电压6kV(Um=7.2kV)至30kV(Um=36kV)船舶和近海设施变频传动用电力电缆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10-01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为3.6/6(7.2)kV、6/10(12) kV、8.7/15(17.5)kV、12/20(24)kV和18/30(36)kV的船舶和近海设施变频传动用电力电缆(以下简称电缆)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3.6/6(7.2)kV、6/10(12)kV、8.7/15(17.5)kV、12/20(24)kV和18/30(36)kV船舶和近海设施变频传动用电力电缆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批准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无
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刘以社、张勇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