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J 817-2018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18-08-13
实施日期:2018-09-01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心)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含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进行监测时的运行管理与质量控制。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标准号:HJ 817-2018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18-08-13
实施日期:2018-09-01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心)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含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进行监测时的运行管理与质量控制。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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