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J 1012-2018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发布日期:2018-12-29
实施日期:2019-07-01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设计、生产和检测。针对应用于不同场合的仪器,规定了相应仪器的检测范围。用于环境空气及环境空气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Ⅰ型仪器,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Ⅱ型仪器。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