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YY/T 1833.3-2022
标准名称: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3部分:数据标注通用要求
发布日期:2022-08-17
实施日期:2023-09-01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数据标注通用要求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数据标注活动。
归口单位: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
起草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上海长征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浙江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腾讯医疗健康(深圳)有限公司、上海联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西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推想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静莉、彭亮、刘士远、何昆仑、郑海荣、田捷、吴健、周晓华、林浩添、步宏、林彤、万遂人、梁会营、刘凯、孟祥峰、倪东、殷丽华、萧毅、李佳戈、李澍、王珊珊、王晨希、王晶、葛鑫、颜子夜、钱天翼、崔征、秦川、詹翊强、王少康、郝烨、范丽、张楠、张培芳、刘畅、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