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YY/T 1833.4-2023
标准名称: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4部分:可追溯性
发布日期:2023-09-05
实施日期:2024-09-15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可追溯性通用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设计开发过程、使用过程和更新过程的可追溯性活动。
本文件不适用于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的流通环节。
归口单位:全国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
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上海联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药集团医疗器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上海长征医院、推想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德医智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何昆仑、彭亮、张楠、赵晓静、李佳戈、易力、任海萍、王浩、孟祥峰、郝烨、李澍、王品、刘士远、萧毅、王辉、曹德森、王少康、张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