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SN/T 0370.3-2021
标准名称: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3部分:使用鉴定
发布日期:2021-11-22
实施日期:2022-06-01
代替标准:SN/T 0370.3-2012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的鉴定要求、抽样、鉴定内容、鉴定准则。
本文件适用于盛装容积不超过450L(装载液体)、净重不超过400kg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使用鉴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压力贮器、放射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的包装的使用鉴定。
归口单位: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青岛海关、天津海关、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陈小尘、万敏、李宁涛、熊中强、陶强、黄红花、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