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EJ 190-1994
标准名称:钢制产品容器技术条件
代替标准:EJ 190-94
发布日期:1994-10-24
实施日期:1995-01-01
本标准规定了贮存、运输六氟化铀、三氟化氯、氟化氢、氟气等产品用的低温压力容器和压力容器的制造、试验和验收。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为13Pa到9.81MPa,温度为-196℃~+300℃范围内,材料为碳素钢、低合金钢、低温压力容器用钢和奥氏体不锈耐酸钢制的低温压力容器、压力容器。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行业分类无
标准号:EJ 190-1994
标准名称:钢制产品容器技术条件
代替标准:EJ 190-94
发布日期:1994-10-24
实施日期:1995-01-01
本标准规定了贮存、运输六氟化铀、三氟化氯、氟化氢、氟气等产品用的低温压力容器和压力容器的制造、试验和验收。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为13Pa到9.81MPa,温度为-196℃~+300℃范围内,材料为碳素钢、低合金钢、低温压力容器用钢和奥氏体不锈耐酸钢制的低温压力容器、压力容器。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行业分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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