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J/T 52-1999
标准名称:水质 河流采样技术指导
发布日期:1999-08-18
实施日期:2000-01-01
本标准确立了评价河流水质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特性时的采样方案设计、采样技术、样品的保存和管理的基本原则。本标准不适用于入海河口区,对于运河和其它水流不畅的内陆水体可酌情使用。沉积物和生物群的检验需用专门的采样方法,不包括在本标准之内。选择采样方法时,首先要明确采样目的。河流的采样目的,通常有以下几种:(1)评价河流水质;(2)确定河水能否用于饮用水源;(3)确定河水能否用于农用水,如喷灌和畜禽用水等;(4)确定河水维持和发展渔业的适宜性;(5)确定河水对娱乐用途的适应性,如水上运动和游泳等;(6)研究污水排放或偶然泄漏对承纳水体产生的影响;(7)评价土地的利用对河流水质造成的影响;(8)评价河底沉积物中污染物的积累和释放对水生生物和沉积物的影响;(9)研究抽水、河水调节与河水输送对河水的理化性质和水生生物的影响;(10)研究河流上拦河堰(坝)的设置与拆除等构筑工程对水质的影响。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业分类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