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 11237-2001 不间断电源(UPS) 在操作人员接触区内使用的UPS的通用和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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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SJ 11237-2001

标准名称:不间断电源(UPS) 在操作人员接触区内使用的UPS的通用和安全要求

发布日期:2001-05-17

实施日期:2001-06-01

本标准规定了在操作人员接触区内使用的UPS的通用和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直流通路中具有电能储存装置的电子间接式交流转换系统。本标准中所指的不间断电源系统(UPS)的主要功能是确保替代电源的连续性。UPS也可以用于使电源保持在规定的特性范围内,从而提高电源质量。本标准适用于在不大于1000V交流配电系统中使用,并预定安装在操作人员接触区内的移动式、驻立式、固定式或嵌装式的UPS。标准规定的一系列要求是为了保证可能与设备接触的操作人员和外行人员的安全,当特意声明时,也包括维修人员的安全。本标准旨在保证被安装的UPS在按照制造厂商所规定的方法进行安装、操作和维修时的安全,被安装的UPS可以是一个单独的UPS单元,也可以是由若干UPS单元互连而成的系统。本标准不包括直流供电的电子镇流器,预定安装在隔离的电气区域内的UPS和基于旋转电机的UPS。注1:对预定在热带国家的车辆、轮船或飞行器上使用的UPS,或在海拔100 m以上的高处使用的UPS,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注2:UPS承受的瞬态过压超过IEC60664规定的Ⅱ类瞬态过压时,UPS的供电部分也许需要外加保护措施。注3:关UPS 用于有可能进水和外来物侵入的场合,可能需要有附加要求,对这些要求的导则和相关试验附录H。注4:应提醒制造厂商注意,某些设备对电压或电流的波形畸变很敏感,从而使设备发行过载;而供电不平衡或直流分量会引起对地漏电断路器的误动作,因此还必须考虑UPS的性能要求。

批准发布部门:信息产业部行业分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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