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A/T 600.2-2006
标准名称: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2部分:设备的一般要求
发布日期:2006-01-06
实施日期:2006-05-01
GA/T 6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用在报警传输系统中设备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没有对在报警接收中心显示信息的设备或设备设置上做出特殊规定。对特定类型报警传输系统的附加要求将在另外的章节中给出,作为GA/T 600的一部分。这并不排除使用这些特定章节所不包括的传输系统,实际上只要它满足一般要求,就可以使用。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行业分类无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信电教研室、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等
起草人:王汝林、刘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