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A 13-2006
标准名称: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代替标准:GA 13-1991
发布日期:2006-03-06
实施日期:2006-05-01
本标准规定了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型号编制、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和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悬挂式七氟丙烷(HFC-227ea)气体灭火装置、悬挂式六氟丙烷(HFC-236fa)气体灭火装置、悬挂式卤代烷1301灭火装置。使用其他气体灭火剂的装置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悬挂式卤代烷1211灭火装置。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行业分类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杜然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高云升、刘连喜、李习民、董海斌、盛彦锋、冯松、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