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MH/T 3010.11-2006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1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
代替标准:MH 3145.13-1998;MH 3145.17-1996;MH 3145.18-1996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4-01
废止日期:2019-09-09
MH/T 3010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和维修的基本规则。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的管理和维修。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起草人:魏民、徐超群